钢结构焊缝检测数量规范要求如下:
一级质量焊缝
全数检测:100%。
二级质量焊缝
探伤检测:不得少于全数的20%。
外观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特殊焊缝
T型接头、角接接头和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外观检查数量为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焊接球、螺栓球及杆件:外观质量按节点数量抽查5%,但不应少于5个。
其他要求
探伤长度:对工厂制作焊缝的超声探伤,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对结构现场安装焊缝的超声探伤,探伤长度也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表面检查: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等缺陷。外观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确保钢结构焊缝的质量,通过不同比例的检测和检查,有效识别和排除潜在的质量问题,从而保障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这些规范,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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