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检测政策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发布。
主要变化:
回避条款中将设计方改为建设方,明确检测机构应回避的对象。
无需取得CMA资质证书即可申报建工资质。
检测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和专项类资质。
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资质有效期由3年改为5年。
新增建设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检测费用要单独列支。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明确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xp0123456789@qq.com删除。
评论